以下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規則以交易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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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割前準備
買方客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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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方客戶 |
1、交割意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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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割意向表 |
2、交割手續費表 |
|
2、交割手續費表 |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
|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
4、交割授權委托書 |
|
4、交割授權委托書 |
5、交割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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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可用于交割的倉單 |
6、開票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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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注銷申請(不提貨無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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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客戶第2、3、4、6項及賣方客戶第2、3、4項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時無變化則無需提交。
賣方客戶如未持有倉單,交割前還需提前辦理商品入庫、倉單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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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割方式
倉庫交割、廠庫交割(廠庫非標準倉單不得用于集中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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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割單位及交割月限倉
交 割 單 位:20噸(公定重量)(4手)。
交割月限倉 :100手
如交割量超過交割月限倉,需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第5個日歷日前申請交割月套保額度,具體額度以交易所審批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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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割及開票流程
交割流程:
時間 |
買方客戶 |
賣方客戶 |
臨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
提交交割材料 |
①辦理商品入庫注冊倉單(已持有倉單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
最后交易日 |
保證金轉為交割預付款 |
①提交倉單
②申報凍結倉單數量后當日釋放交割保證金(未申報則配對日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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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個交易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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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倉單 |
第二交割日(配對日) |
①挑選倉單
②扣交割手續費
|
①扣交割手續費
②釋放交割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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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交割日 |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倉單 |
①收取買方客戶開票信息
②結算后收取80%交割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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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 |
收取交割發票 |
①開具交割發票轉交買方 ②買方確認票據后收取20%交割余款 |
1、賣方客戶可以在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間提交滾動交割申請。滾動交割買賣雙方響應成功當日為第一交割日(當日為滾動交割的配對日、收取交割手續費),進入交割流程。參與滾動交割的客戶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滾動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為賣方客戶倉儲費最后計費日,第三交割日為買方客戶倉儲費開始計費日。當月倉儲費由交易所次月初通過期貨賬戶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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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票流程:
賣方客戶 ?→ ?買方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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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紗交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客戶應當在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將發票傳遞給買方客戶。發票延遲1至10日(公歷日)的,賣方應當每天支付貨款金額0.5‰的滯納金;超過10日(公歷日)仍未提供發票的,視為拒絕提供發票,賣方應當按貨款金額的規定比例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照國家稅務部門公布的增值稅稅率執行。滯納金或者違約金從貨款余額中扣除,補償給買方,剩余貨款屬于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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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割品要求及規定
基準交割品:
符合以下質量指標的32英支普梳棉本色筒子單紗(環錠紡):線密度18.2tex(允許偏差±2%)、棉纖維含量100%、14.0 cN/tex≤單紗斷裂強度<14.7 cN/tex 、8.5%≤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9.0%、條干均勻度變異系數≤15.5%、-50%千米細節≤10個/103m、+50%千米粗節≤220個/103m、+200%千米棉結≤450個/103m、百米重量變異系數≤2.2%、實際捻系數360-420、38處/20kg<異性纖維含量≤81處/20kg(對應折算7處/200km<異性纖維含量≤15處/200km)。
?
替代品及升貼水:
棉紗單紗斷裂強度、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和異性纖維含量指標符合以下規定,且其他指標符合基準品要求的,可以替代交割。
指標 |
升水替代品 |
基準品 |
貼水替代品 |
單紗斷裂強度(cN/tex) |
15.8≤
≤16.2
|
14.7≤
<15.8
|
14.0≤
<14.7
|
13.2≤
<14.0
|
12.6≤
<13.2
|
12.0≤
<12.6
|
升貼水 |
250元/噸 |
150元/噸 |
0 |
-150元/噸 |
-250元/噸 |
-600元/噸 |
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 |
7.5<
?<8.0
|
8.0≤ ?
<8.5
|
8.5≤
≤9.0
|
9.0<
?≤9.5
|
9.5< ?
≤10.0
|
10.0< ? ≤10.5 |
升貼水 |
300元/噸 |
150元/噸 |
0 |
-150元/噸 |
-300元/噸 |
-600元/噸 |
異性纖維含量(處/20kg) |
≤22 |
22<
≤38
|
38<
≤81
|
81< ?
≤119
|
119<
≤200
|
對應折算異性纖維含量(處/200km) |
≤4 |
4<
≤7
|
7<
≤15
|
15< ?
≤22
|
22<
≤37
|
升貼
水
|
1200元/噸 |
600元/噸 |
0 |
-800元/噸 |
-1600元/噸 |
? ?備注:異性纖維含量測算以對應折算異性纖維含量(處/200km)為準。異性纖維含量(處/20kg)與對應折算異性纖維含量(處/200km)間的換算關系參照公式:20kg樣布異纖含量=5.4*200km紗線異纖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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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規定:
1、棉紗質量指標中,棉纖維含量的定義及檢驗方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行業標準紡織纖維鑒別試驗方法》(FZ/T01057-2007)執行,異性纖維含量的定義及檢驗方法按照《紡織品 紗線異性纖維分級與檢驗方法》(DB41/T 1662-2018)執行,棉紗其他指標定義及檢驗方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棉本色紗線》(GB/T 398-2008)執行。
2、《紡織品 紗線異性纖維分級與檢驗方法》及上述標準中單紗斷裂強度、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線密度、-50%千米細節、+50%千米粗節、+200%千米棉結對檢驗儀器和檢驗方法的具體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包裝規定:
1、棉紗交割包裝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行業標準棉及化纖純紡、混紡本色紗線標志與包裝》(FZ/T10008-2009),同一客戶同一批次交割的棉紗包裝規格應當統一,并標明生產日期。
2、棉紗交割采用紙管、塑料內膜袋和塑料編織袋的組合包裝方式,由打包繩縫口捆扎,中間加固攔腰圍帶。筒紗按定重量成包,按公定回潮率時的凈重量確定,每包凈重25kg,誤差不超過±0.2%。紙管硬度以不變形為準,每批號紙管頭顏色一致,不易掉色污染紗線;塑料內膜袋及塑料編織袋要求裝紗后無破損。筒紗包裝要求捆扎緊牢,筒紗不外露,滿足搬運及運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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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庫規定:
1、境內生產的棉紗入庫時,貨主應當向倉庫提交本批棉紗生產廠家出具的廠檢證書。廠檢證書須載有生產廠家名稱、生產日期、品名規格、凈重、適用的質量標準和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結果等信息。
2、重量驗收:由倉庫驗收棉紗重量。
3、質量檢驗:入庫棉紗的采樣、制樣、質檢由質檢機構負責,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倉庫應予協助,檢驗費用由貨主承擔。
4、自完成采樣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質檢機構應當出具檢驗結果并通知倉庫。
5、棉紗入庫過程中和倉單注冊前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交割倉庫應當拒絕轉存為期貨交割商品,并及時通知會員或者貨主:
(1)同一交割單位的生產廠家、生產批次不一致的;
(2)單包實際回潮率大于9%的;
(3)生產日期超過180天的;
(4)包裝不符合交割規定或出現嚴重污染、水漬,發現火燒、霉變等情況的。
6、貨主可在商品發運前逐批對棉紗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批次和數量等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結果應當經貨主、倉庫雙方認可。
7、出庫棉紗質量與注冊時相比,單紗斷裂強度、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條干均勻度變異系數、百米重量變異系數發生變化但未超過5%的,-50%千米細節、+50%千米粗節、+200%千米棉結發生變化但未超過5個/103m的,異性纖維含量發生變化但未超過10%的,仍可正常辦理出庫手續,提貨人不得拒絕接貨。條干均勻度變異系數、百米重量變異系數、-50%千米細節、+50%千米粗節、+200%千米棉結發生變化超過上述標準但符合交割質量要求的,倉庫對提貨方進行300元/噸的補償;單紗斷裂強度、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異性纖維含量發生變化超過上述標準但符合交割質量要求的,由倉庫按照交易所公告的貼水標準進行補償。
8、棉紗出庫時,出現包裝損壞、霉變、水漬、蟲蛀的,倉庫應予免費更換包裝。
9、棉紗出庫時,廠庫向貨主提供符合交割標準的《產品質量證明書》和《產品出廠檢驗報告》。
倉單規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時起,交易所不再受理倉庫提出的用于當月交割的倉庫倉單注冊申請。該日下午3時以后的注冊申請所形成的標準倉單可以參與后續月份交割。交易所規定的可予質量免檢的商品用于期貨交割的,最遲應當在合約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請注冊。
2、廠庫最遲應當在合約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個交易日下午3時前提交倉單注冊申請。廠庫提交的支付保證方式符合規定的,交易所可在自廠庫提出倉單注冊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予以注冊。
3、每年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注冊的廠庫和倉庫棉紗標準倉單,應在當月的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全部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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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質檢機構:
單位名稱 |
地址 |
聯系人 |
聯系方式 |
河南省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
河南省鄭州市建設西路與西四環交叉口質檢大樓 |
張巖昊 |
電話:0371-86687912
手機:13503835769
傳真:0371-86687907
|
浙江省紡織測試研究院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下沙路300號6號樓 |
孫? 芳 |
電話:0571-85122670
手機:13656679145
傳真:0571-85125121
郵箱:496742298@qq.com
|
?
交割違約的判定:
1、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或未能如數交付實物的。
2、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3、車(船)板賣方交割的貨物質量不符合交割質量規定的。
4、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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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處理:
1、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按交割結算價計算)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買賣雙方終止交割。
2、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交易所應對違約部分預扣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
計算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準倉單數量(張)-已交標準倉單數量(張)]×交割單位÷交易單位
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完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 -已交貨款)÷(1-20%)÷(交割結算價+包裝物單價)÷交易單位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保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保稅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 保稅交割結算價(元/噸)÷(1-20%)÷交易單位
3、買賣雙方同時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4、出現終止交割情形時,交易所的擔保責任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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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割結算價
棉紗期貨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集中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
棉紗期貨合約的交割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地出庫時汽車板交貨的含稅價格(含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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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割費用
1、交割手續費
2、其他費用:
交割預報定金30元/噸,按實際入庫數量在辦理完入庫手續后退回(預報但未入庫數量的相應定金不退)。
棉紗運達倉庫指定貨位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裝到汽車板的出庫費用由賣方客戶承擔,貨物出庫裝到汽車板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客戶承擔。
棉紗用汽車提貨的,裝到汽車板前的一切費用由廠庫承擔,裝到汽車板后的一切費用由提貨方承擔。棉紗包裝物不另行計價。
?鄭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檢驗收費標準
項目 |
收費標準(元/項) |
河南省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
浙江省紡織測試
研究院
|
檢驗項目 |
單紗斷裂強度 |
200 |
200 |
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 |
200 |
線密度 |
120 |
150 |
百米重量偏差 |
200 |
百米重量變異系數 |
120 |
條干均勻度變異系數 |
175 |
300 |
千米細節、粗節、棉結 |
175 |
十萬米紗疵 |
150 |
300 |
捻系數 |
150 |
150 |
棉纖維含量 |
150 |
200 |
異性纖維 |
1600 |
1500 |
總計 |
3040 |
3000 |
其他項目 |
取樣費 |
800元/批次 |
1000元/批 |
樣品寄送費 |
?500元/批次 |
差旅費 |
2000元/天 |
車費和住宿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收取,另按每人300/天收取 |
以下內容僅供參考,具體規則以交易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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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割前準備
買方客戶
賣方客戶
1、交割意向表
1、交割意向表
2、交割手續費表
2、交割手續費表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3、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明
4、交割授權委托書
4、交割授權委托書
5、交割貨款
5、可用于交割的倉單
6、開票資料
7、注銷申請(不提貨無需)
買方客戶第2、3、4、6項及賣方客戶第2、3、4項僅首次需要提交,再次交割時無變化則無需提交。
賣方客戶如未持有倉單,交割前還需提前辦理商品入庫、倉單注冊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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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割方式
倉庫交割、廠庫交割(廠庫非標準倉單不得用于集中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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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割單位及交割月限倉
交 割 單 位:20噸(公定重量)(4手)。
交割月限倉 :100手
如交割量超過交割月限倉,需在交割月前一個月第5個日歷日前申請交割月套保額度,具體額度以交易所審批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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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割及開票流程
交割流程:
時間
買方客戶
賣方客戶
臨近交割月至最后交易日前
提交交割材料
①辦理商品入庫注冊倉單(已持有倉單除外)
②提交交割材料
最后交易日
保證金轉為交割預付款
①提交倉單
②申報凍結倉單數量后當日釋放交割保證金(未申報則配對日釋放)
第一交割日(最后交易日后第一個交易日)
公布倉單
第二交割日(配對日)
①挑選倉單
②扣交割手續費
①扣交割手續費
②釋放交割保證金
第三交割日
①扣交割余款
②收市后收取倉單
①收取買方客戶開票信息
②結算后收取80%交割貨款
第三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
收取交割發票
①開具交割發票轉交買方
②買方確認票據后收取20%交割余款
1、賣方客戶可以在進入交割月第一個交易日起至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期間提交滾動交割申請。滾動交割買賣雙方響應成功當日為第一交割日(當日為滾動交割的配對日、收取交割手續費),進入交割流程。參與滾動交割的客戶需在交割意向表中注明滾動交割意向。
2、第二交割日為賣方客戶倉儲費最后計費日,第三交割日為買方客戶倉儲費開始計費日。當月倉儲費由交易所次月初通過期貨賬戶代收。
?
開票流程:
賣方客戶 ?→ ?買方客戶
?
棉紗交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賣方客戶應當在交割日后7個交易日內將發票傳遞給買方客戶。發票延遲1至10日(公歷日)的,賣方應當每天支付貨款金額0.5‰的滯納金;超過10日(公歷日)仍未提供發票的,視為拒絕提供發票,賣方應當按貨款金額的規定比例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比例按照國家稅務部門公布的增值稅稅率執行。滯納金或者違約金從貨款余額中扣除,補償給買方,剩余貨款屬于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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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割品要求及規定
基準交割品:
符合以下質量指標的32英支普梳棉本色筒子單紗(環錠紡):線密度18.2tex(允許偏差±2%)、棉纖維含量100%、14.0 cN/tex≤單紗斷裂強度<14.7 cN/tex 、8.5%≤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9.0%、條干均勻度變異系數≤15.5%、-50%千米細節≤10個/103m、+50%千米粗節≤220個/103m、+200%千米棉結≤450個/103m、百米重量變異系數≤2.2%、實際捻系數360-420、38處/20kg<異性纖維含量≤81處/20kg(對應折算7處/200km<異性纖維含量≤15處/200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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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品及升貼水:
棉紗單紗斷裂強度、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和異性纖維含量指標符合以下規定,且其他指標符合基準品要求的,可以替代交割。
指標
升水替代品
基準品
貼水替代品
單紗斷裂強度(cN/tex)
15.8≤
≤16.2
14.7≤
<15.8
14.0≤
<14.7
13.2≤
<14.0
12.6≤
<13.2
12.0≤
<12.6
升貼水
250元/噸
150元/噸
0
-150元/噸
-250元/噸
-600元/噸
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
7.5<
?<8.0
8.0≤ ?
<8.5
8.5≤
≤9.0
9.0<
?≤9.5
9.5< ?
≤10.0
10.0< ? ≤10.5
升貼水
300元/噸
150元/噸
0
-150元/噸
-300元/噸
-600元/噸
異性纖維含量(處/20kg)
≤22
22<
≤38
38<
≤81
81< ?
≤119
119<
≤200
對應折算異性纖維含量(處/200km)
≤4
4<
≤7
7<
≤15
15< ?
≤22
22<
≤37
升貼
水
1200元/噸
600元/噸
0
-800元/噸
-1600元/噸
? ?備注:異性纖維含量測算以對應折算異性纖維含量(處/200km)為準。異性纖維含量(處/20kg)與對應折算異性纖維含量(處/200km)間的換算關系參照公式:20kg樣布異纖含量=5.4*200km紗線異纖含量。
?
質檢規定:
1、棉紗質量指標中,棉纖維含量的定義及檢驗方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行業標準紡織纖維鑒別試驗方法》(FZ/T01057-2007)執行,異性纖維含量的定義及檢驗方法按照《紡織品 紗線異性纖維分級與檢驗方法》(DB41/T 1662-2018)執行,棉紗其他指標定義及檢驗方法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棉本色紗線》(GB/T 398-2008)執行。
2、《紡織品 紗線異性纖維分級與檢驗方法》及上述標準中單紗斷裂強度、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線密度、-50%千米細節、+50%千米粗節、+200%千米棉結對檢驗儀器和檢驗方法的具體要求由交易所另行公告。
包裝規定:
1、棉紗交割包裝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行業標準棉及化纖純紡、混紡本色紗線標志與包裝》(FZ/T10008-2009),同一客戶同一批次交割的棉紗包裝規格應當統一,并標明生產日期。
2、棉紗交割采用紙管、塑料內膜袋和塑料編織袋的組合包裝方式,由打包繩縫口捆扎,中間加固攔腰圍帶。筒紗按定重量成包,按公定回潮率時的凈重量確定,每包凈重25kg,誤差不超過±0.2%。紙管硬度以不變形為準,每批號紙管頭顏色一致,不易掉色污染紗線;塑料內膜袋及塑料編織袋要求裝紗后無破損。筒紗包裝要求捆扎緊牢,筒紗不外露,滿足搬運及運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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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庫規定:
1、境內生產的棉紗入庫時,貨主應當向倉庫提交本批棉紗生產廠家出具的廠檢證書。廠檢證書須載有生產廠家名稱、生產日期、品名規格、凈重、適用的質量標準和該批產品的質量檢驗結果等信息。
2、重量驗收:由倉庫驗收棉紗重量。
3、質量檢驗:入庫棉紗的采樣、制樣、質檢由質檢機構負責,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倉庫應予協助,檢驗費用由貨主承擔。
4、自完成采樣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質檢機構應當出具檢驗結果并通知倉庫。
5、棉紗入庫過程中和倉單注冊前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交割倉庫應當拒絕轉存為期貨交割商品,并及時通知會員或者貨主:
(1)同一交割單位的生產廠家、生產批次不一致的;
(2)單包實際回潮率大于9%的;
(3)生產日期超過180天的;
(4)包裝不符合交割規定或出現嚴重污染、水漬,發現火燒、霉變等情況的。
6、貨主可在商品發運前逐批對棉紗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批次和數量等項目進行驗收,驗收結果應當經貨主、倉庫雙方認可。
7、出庫棉紗質量與注冊時相比,單紗斷裂強度、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條干均勻度變異系數、百米重量變異系數發生變化但未超過5%的,-50%千米細節、+50%千米粗節、+200%千米棉結發生變化但未超過5個/103m的,異性纖維含量發生變化但未超過10%的,仍可正常辦理出庫手續,提貨人不得拒絕接貨。條干均勻度變異系數、百米重量變異系數、-50%千米細節、+50%千米粗節、+200%千米棉結發生變化超過上述標準但符合交割質量要求的,倉庫對提貨方進行300元/噸的補償;單紗斷裂強度、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異性纖維含量發生變化超過上述標準但符合交割質量要求的,由倉庫按照交易所公告的貼水標準進行補償。
8、棉紗出庫時,出現包裝損壞、霉變、水漬、蟲蛀的,倉庫應予免費更換包裝。
9、棉紗出庫時,廠庫向貨主提供符合交割標準的《產品質量證明書》和《產品出廠檢驗報告》。
倉單規定:
1、自交割月最后交易日下午3時起,交易所不再受理倉庫提出的用于當月交割的倉庫倉單注冊申請。該日下午3時以后的注冊申請所形成的標準倉單可以參與后續月份交割。交易所規定的可予質量免檢的商品用于期貨交割的,最遲應當在合約最后交易日前一日申請注冊。
2、廠庫最遲應當在合約交割月最后交易日前三個交易日下午3時前提交倉單注冊申請。廠庫提交的支付保證方式符合規定的,交易所可在自廠庫提出倉單注冊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予以注冊。
3、每年2月、4月、6月、8月、10月、12月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注冊的廠庫和倉庫棉紗標準倉單,應在當月的第15個交易日(含該日)之前全部注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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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質檢機構:
單位名稱
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河南省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河南省鄭州市建設西路與西四環交叉口質檢大樓
張巖昊
電話:0371-86687912
手機:13503835769
傳真:0371-86687907
浙江省紡織測試研究院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區下沙路300號6號樓
孫? 芳
電話:0571-85122670
手機:13656679145
傳真:0571-85125121
郵箱:4967422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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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判定:
1、規定期限內,賣方未能如數交付標準倉單或未能如數交付實物的。
2、規定期限內,買方未能如數解付貨款的。
3、車(船)板賣方交割的貨物質量不符合交割質量規定的。
4、交易所認定的其他違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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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割違約的處理:
1、構成交割違約的,由違約方支付違約部分合約價值(按交割結算價計算)20%的違約金給守約方。買賣雙方終止交割。
2、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時,交易所應對違約部分預扣合約價值20%的違約金。
計算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賣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標準倉單數量(張)-已交標準倉單數量(張)]×交割單位÷交易單位
計算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的公式為: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完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應交貨款 -已交貨款)÷(1-20%)÷(交割結算價+包裝物單價)÷交易單位
買方接到的倉單為保稅標準倉單的,買方交割違約合約數量(手)=[保稅應交貨款(元)-已交貨款(元)]÷ 保稅交割結算價(元/噸)÷(1-20%)÷交易單位
3、買賣雙方同時違約的,交易所按終止交割處理,并對雙方分別處以違約部分合約價值5%的罰款。
4、出現終止交割情形時,交易所的擔保責任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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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交割結算價
棉紗期貨滾動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配對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集中交割的交割結算價為期貨合約最后交易日(含該日)前10個交易日交易結算價的算術平均價。
棉紗期貨合約的交割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地出庫時汽車板交貨的含稅價格(含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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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交割費用
1、交割手續費
2、其他費用:
交割預報定金30元/噸,按實際入庫數量在辦理完入庫手續后退回(預報但未入庫數量的相應定金不退)。
棉紗運達倉庫指定貨位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裝到汽車板的出庫費用由賣方客戶承擔,貨物出庫裝到汽車板后的一切費用由買方客戶承擔。
棉紗用汽車提貨的,裝到汽車板前的一切費用由廠庫承擔,裝到汽車板后的一切費用由提貨方承擔。棉紗包裝物不另行計價。
項目
費用標準
倉儲費
2元/噸·天
?鄭州商品交易所委托檢驗收費標準
項目
收費標準(元/項)
河南省紡織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院
浙江省紡織測試
研究院
檢驗項目
單紗斷裂強度
200
200
單紗斷裂強力變異系數
200
線密度
120
150
百米重量偏差
200
百米重量變異系數
120
條干均勻度變異系數
175
300
千米細節、粗節、棉結
175
十萬米紗疵
150
300
捻系數
150
150
棉纖維含量
150
200
異性纖維
1600
1500
總計
3040
3000
其他項目
取樣費
800元/批次
1000元/批
樣品寄送費
?500元/批次
差旅費
2000元/天
車費和住宿費按實際發生費用收取,另按每人300/天收取